武汉市职业安全与职业病防治所因机构改革撤销,现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依法注销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依据被注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印章)开展诊疗及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