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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迁址审批公示(武汉市东西湖区结核病防治所)

文章来源: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时间: 2023-02-17 11:16  |  字号: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迁址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217-2023223 日(5个工作日)。

  

  

法定

代表人

   

类别

性质

  

总投资(万)

拟设置诊疗科目

床位

(牙椅)

武汉市东西湖区结核病防治所

刘芡

结核病防治所

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道径西三路33号临空港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360

3个一级诊疗科目:结核病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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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拟迁址的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武汉市卫健委    电话:027-65770198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