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JY20260111号 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时间: 2026-09-29 10:18 | 字号: 大 中 小
你们提出的关于如何破解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让外带处方药注射困境的建议收悉,我委会同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社区卫生工作的关心关注,你们的建议聚焦群众实际需求,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优化服务方式、改善群众体验具有一定的借鉴、指导意义。市卫健委历来高度重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事服务,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配备数量、推动基层药品联动、提升基层药事服务能力为抓手,持续改善群众到基层看病购药体验。
一、扩大基层药品配备种类
近年来,我委在积极推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湖北省长期处方用药范围做好药品配备的基础上,会同市医保局印发了《医疗机构慢性病、常见病推荐用药目录(修订版)》,进
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的具体指导。目前,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药品配备数由之前的80-200种均已提高到不低于400种,基本能满足群众常见病、慢性病用药需求。对于群众有需求、基层暂未配备的药品,通过预约登记、到货后通知取药或开具流转处方供群众到药店购药等方式解决群众用药需求。
二、推动落实药品追溯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药品追溯系统,积极推动药品全品种生产流通使用过程追溯和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的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并逐步实现全部医药机构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全覆盖。
一是加强工作宣传引导。市医保局高度重视药品追溯码宣传引导,通过市医保局官网官微推介、组织定点医药机构集中培训、社区政策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追溯码对保障用药安全,维护医保基金的重要意义,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夯实工作数据基础。从2025年7月1日起,我市纳入全省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的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完成系统改造,全市7691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接入系统,实现药品追溯码“应扫尽扫、依码结算”。市市场监管局按要求积极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追溯码采集上传工作,具备了一定的数据基础和技术条件。
三是医保依码结算支付。2025年7月1日起,市医保局全面实施医保药品追溯码“依码结算、依码支付”管理。全面启动智能监管子系统“追溯码监管规则”,强化追溯码上传比对审核,对未按规定上传追溯码的医保费用予以拒付。
三、推进基层药品联动管理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2025年4月,我委印发了《改革完善全市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扩大基层药品种类实施方案》,对统一用药目录和“两个中心”(区域中心药房和审方中心)建设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紧密型医联体内建立区域药事管理和药学规章制度并实施,制定统一的用药目录,促进上下级用药衔接;建设中心药房,优化采购模式,统筹做好紧密型医联体内成员单位间药品余缺调度和调剂使用,加强中心药房与成员单位药品库存信息互联互通,建立智能化药品调度机制;成立审方中心,建立区域处方集中审核制度和审方规则,合理调配临床药师,集中对所有成员单位开具的处方进行前置审核,确保紧密型医联体内处方规范率和适宜率达标。
通过推进基层药品联动,促进紧密型医联体内不同医疗机构统一用药目录,促进上下级用药衔接,发挥药品调度机制作用,将群众有需要的药物调配至相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让群众能够根据上级医院处方在基层购药,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外带处方药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求注射的问题。
今年进一步强化药品联动工作推进力度,选取硚口、汉阳、江夏、蔡甸、黄陂、新洲等6个区,细化了“两个中心”建设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明确了6个区对口指导专家,计划在2026年12月底前组织验收。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以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机制为抓手,完善紧密型医联体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促进医联体内上下级医疗药品联动,加大优质药学服务供给力度,增强药学服务均衡性,持续扩大基层药品种类,改善基层药学服务质量,提升群众用药可及性和安全性。
感谢你们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帮助武汉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