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专题专栏
国家卫生健康委湖北省卫生健康委武汉市人民政府无障碍
政府信息公开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处室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发布、舆情管理、议提案办理、绩效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协调卫生援疆援藏和对口支援工作。

2.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行政审批处)。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工作。

3.财务处。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市直公费医疗管理工作。

4.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处。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落实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组织起草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5.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健康武汉建设办公室、市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健康武汉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健康武汉建设重大政策、任务、措施并督促实施。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拟订并组织实施血吸虫病防治政策、规划和方案。

6.疾病预防控制处。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协调推进营养健康工作。

7.医政医管处(市人民政府公民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协调推进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8.基层卫生与老龄健康处。拟订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9.市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医疗卫生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消防及安全生产等工作。

10.科技教育与对外交流合作处。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11.综合监督处。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12.中医药管理处。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中医药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人员、技术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中医执业资格许可制度。负责全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负责中医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工作。负责协调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3.家庭发展与妇幼健康处。承担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14.大健康产业与职业健康处。承担大健康产业推进工作,拟定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

15.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市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16.组织人事处。负责干部、人才和人事管理。承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及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医疗卫生领域统战工作。

17.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建、非公立医疗机构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