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部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文章来源: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时间: 2021-10-09 10:10 |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我委对停业超过规定时限、逾期未延续注册、逾期未校验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清理,经区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部门上门协查核实,下列8家医疗机构未正常经营,现依法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我委现对武汉商职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注销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1年10月14日前我委反映。
以上医疗机构经我委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27-65770198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20号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
附件
注销医疗机构名单
1、武汉商职医院
2、武汉名仕泌尿外科医院
3、武汉明德肛肠医院
4、武汉现代泌尿外科医院
5、武汉洪山艾格眼科医院
6、武汉癫痫病医院
7、武汉同和皮肤病专科医院
8、武汉兰青肿瘤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