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225号 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时间: 2023-09-26 16:53 |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
您提出的关于坚持“一老一小”两端发力,积极打造全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我委会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老有所养、幼有所育,是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近年来,国家、省、市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规划和政策,“一老一小”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一老一小”工作,为促进我市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2022年,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了《武汉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从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托育服务供应体系、打造融合创新的养老托育发展环境、健全面向需求的政策体系、完善有力高效的监管服务体系四个方面为全市养老托育服务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关于围绕“生得出、生得好、育得优”,健全儿童健康服务体系
(一)强化生育养育技术支撑。我市现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等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12家,可为群众提供一代到三代的各类试管婴儿技术服务,全市有各级各类助产技术服务机构81家,可提供各类助产技术服务。现有的医疗资源能满足群众多样化的生育技术服务需求。我市各级妇幼保健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多种形式的科学育儿指导,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均开办了孕妇学校,为“准爸妈们”提供孕期保健和新生儿护理指导。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武昌区妇幼保健院被评为全国首批“婴幼儿养育照护示范指导中心”。
(二)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我市建立了以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医院为支撑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网络,广泛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健康教育、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保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等一系列综合防治服务。正在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妇无创产前基因免费检测、新生儿五病和听力免费筛查、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等惠民项目。我市现有产前筛查机构38家、产前诊断机构9家、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2家,可满足群众各阶段、多层次的出生缺陷防治需求。
(三)强化儿童健康管理。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工作要求,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0-6岁儿童提供含新生儿访视在内的13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体格检查、生长发育评估、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和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此基础上,我市还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心理行为筛查等保健服务。依托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立了武汉市托育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全市家庭养育照护宣传指导、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关于围绕“就近托、托得起、放心托”,健全托育服务体系
(一)加大托育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将“推进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扩容”作为规划重点任务纳入《武汉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武汉市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武汉市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期末全市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的目标,制定印发“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根据家庭的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托育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托育服务。将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功能的重要内容,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增设或者完善托育服务设施。全市已有80多个街道(乡镇)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完成或在建,400多个社区范围内设托育服务机构。据调查,目前我市开展托育服务的各类机构余1000家,总托位数达3.6万个。
(二)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不断探索托育服务工作模式,加快构建普惠优先、多元供给的托育服务体系,全市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一是目标推动。市政府连续3年将加快推进托育服务、新建普惠性托育机构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民生实事。二是加大投入。2020年以来,申报托育专项债1.4亿余元,新、改、扩建6家普惠托育机构。申请普惠托育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423万元。市级财政3年投入23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49个托育建设项目每个托位给予1万元补助,新增普惠托位3500余个。各区也采取资金补贴、免费提供场地、减免场地租金等方式,均兴办了一批普惠性托育机构。
(三)加快托育人才培养。我市部分市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已经开设学前教育专业和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加快人才储备。其中,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市财贸学校、市第三职教中心、东西湖区职业技术学校、黄陂区职业技术学校等开设学前教育(幼儿保育)专业。市人社局积极推进托育技能培训工作,支持技工院校、民办执业培训学校开设托育、护理专业,支持社会力量申办托育类职业培训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申报定点培训机构,不断畅通托育护理人才培养通道。市人社局管辖的湖北中南技工学校等18所技工院校开设了护理专业,毕业生就业方向涵盖托育行业。扩大托育行业认定机构覆盖面,鼓励开展育婴员、保育师培训的企业、院校进行备案。截止目前,已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中,开展育婴员、保育师认定的备案机构共有33家。武汉技师学院等21家备案机构常年可开展保育师等级认定。2022年,全市保育师获证1173人次。我委每年组织开展托育机构负责人、从业人员和卫生保健人员培训。2022年,共培训了274家托育机构的277名负责人,培训了一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
三、关于围绕“老得慢、病有医、护到家”,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一)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是优化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从2012年起,落实老年人免费体检项目,并纳入政府十件实事,培养老年人的体检习惯,不断优化老年人体检项目,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并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二是开展基层心脑血管疾病一体化防治工作。建设基层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站,开展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等高危因素对象全面筛查,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分级分类提供后续健康管理和治疗服务。三是探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新模式。落实“个人—家庭—机构—社会”四级责任,形成优质医疗资源为支撑、家庭医生团队为主干、家庭健康管理为支持,个人健康监测为基础的基层“四联”健康管理新模式。
(二)建设一体化服务设施。一是试点建设医养融合康复服务中心。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选点建设一批集医养康服务于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单位,通过改建、扩建的方式,分区设立“医养融合康复服务中心”重点为失能、失智、术后恢复期的老年人做好康复照护服务。目前,已有28家机构达到了建设标准。二是开展首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经各区推荐确定了28家医疗机构成为武汉市首批安宁疗护工作试点单位,为探索发展安宁疗护服务起到了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三是推进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在各街道大力推进集机构、社区、居家养老和服务指导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在机构养老方面具备了失能护理、术后康复、安宁疗护等服务能力,在居家养老方面探索打造“家庭养老床位”,实现了老年人在社区和家中可享受健康医疗等服务。
(三)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一是持续推进区域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坚持“强区域、强基层”的发展方向,促进优质技术资源下沉。推动黄陂区加快国家医共体试点建设,打造利益共享、医防融合、分工合理、管理顺畅、接续服务的紧密型区域医疗共同体。二是鼓励开设老年医学科。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医学科,增设老年护理床位,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95%。三是深化医养结合服务。发挥武汉市东湖医院(老年病医院)医养结合培训基地的示范作用,指导其作为主起草单位编写了武汉市《医养结合基本服务规范》地方性标准,填补了我市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缺乏全方位服务基本规范的空白。
(四)加强基层机构用药保障。联合市医保局印发《市卫健委 市医保局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下发医疗机构慢性病 常见病推荐用药通用目录(修订版)的通知》,指导全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400种以上推荐目录药品。对基层医疗机构暂未配备的药品,落实好登记用药需求、到货后通知取药,或者开具流转处方到药店购药等便民措施,积极满足老年人就医购药需求。
(五)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为切实优化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工作,我市制定了多项措施。包括畅通老年人优待绿色通道,设置指示牌,安排足量的服务人员,主动为老年人服务。便捷优惠就医服务,免收65岁以上老人普通门诊挂号费,暂时免收便民门诊续方患者诊查费和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费个人支付部分。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解决老年人就医过程中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增设老年专用设备,丰富药品供应聚道,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落实双向转诊工作。同时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促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全市325家医疗机构被评为湖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与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共同做好“一老一小”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