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湖北省卫生健康委武汉市人民政府无障碍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706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时间: 2025-09-01 16:11  |  字号:   分享到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重疾术后康养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委会同市文旅局、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开展康养宣传教育。将“重疾术后专业康复的必要性、时机选择、科学路径”纳入对医疗机构及其康复人员的宣教内容,并通过他们向患者及家属传播,提升患者及家属对康复的认知和重视。以福利院、养老院、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及农村互助照料中心等场所为平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与健康管理宣导活动,宣传重疾术后康养的必要性,让老年人了解到科学的术后康养对于身体恢复的关键作用,进而提高整体的健康素养水平。

二、推动文化旅游与医疗健康领域深度融合。今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武汉市加快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支柱产业打造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立足生命健康产业发展优势,推动中医药、医美康养与旅游深度融合,打造国际健康服务消费中心。进一步推动医疗健康领域的“文旅+”“+文旅”工作,完善文旅接待服务设施,完善文旅功能。会同有关区文旅部门,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服务品质等方面的指导和协调,进一步提升医疗健康领域文旅融合发展水平。

三、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截至2024年底,我市拥有康复医师1123人、康复治疗师1670人(每10万人分别为8.1人和12.1人),已达到《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意见的通知》“到2025年,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的主要目标,为全市康复服务提供了基础人力支撑。依托市康复质量控制中心,开展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培训3000余人次,将“重症术后康复(神经外科、心外科等)”,纳入培训重点内容,涵盖专业评估、精准治疗、并发症管理、长期照护计划制定等内容,为重疾康养储备和输送专业人才。将“医院-康养中心转介标准与流程”、“康养中心服务规范与质量评价指标”纳入全市康复质控指标体系,通过质控保障转介顺畅、服务同质、质量可控。已有35家机构开展康复早期介入,积累了急性期康复与后续治疗衔接的经验,探索“手术-急性期康复-稳定期康养(专业中心)-居家/社区康复”全链条质控路径,确保患者在整个康复周期获得连续、适宜的服务。

四、持续加强康养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支持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设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专业,支持社会力量申办康养类职业培训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健康照护培训机构申报定点培训机构,不断提高康养护理人才培训能力。支持并鼓励城乡劳动者参加养老护理、健康照护等康养服务技能培训,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补贴。目前,湖北中南技工学校等22所技工院校开设了护理专业,毕业生就业方向涵盖养老护理行业,可从事相关护理工作。湖北家政培训学校等17所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开设有健康管理师、养老护理员等相关专业,可开展相关培训。加大培训补贴政策宣传,指导各区人社部门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办事指南等多种渠道,组织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深入街道、社区等,广泛宣传培训补贴政策,通过“湖北公共招聘网”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养老护理等专业培训开班信息。落实就业培训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群体可根据个人培训需求,选择我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健康管理师、养老护理员培训,培训合格并按规定取证后,按规定享受1600-3000元/人的就业培训补贴。

五、做好医保政策支持保障。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五条规定,以下六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可申请医保定点:(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村卫生室(所);(四)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五)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六)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但同时第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定点申请:(一)以医疗美容、辅助生殖、生活照护、种植牙等非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执业范围的”。康养中心若主要提供生活照护等非基本医疗服务,按照现有规定,暂不符合医保定点申请条件。康养中心若符合上述条件,可按规定提出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申请,经过申请受理、专业评估、协商谈判、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流程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医保部门将按照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拨付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提案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不断细化工作举措,进一步推进重疾术后康养工作,加强康复相关人员培训,努力提升康复效果。最后,再次感谢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