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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迁址审批公示(武汉市汉阳区妇幼保健院)

文章来源: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时间: 2025-02-11 18:10  |  字号: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迁址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 2 11-2025217日(5个工作日)。

机  构

名  称

法定

代表人

                                          基 本 情 况

  类别

  性质

选  址

床位

(牙椅)

总投资(万)

拟设置诊疗科目

武汉市汉阳区妇幼保健院

徐焜

妇幼保健院(非营利性)

武汉市汉阳区妇幼保健院140号闽东国际城4楼

10张

(2)

4100

(共11个一级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其他)、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口腔科(预防口腔)、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妇产科、儿科、康复医学)

对上述拟迁址的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武汉市卫健委

话:027-65770198

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