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迁址审批公示(武汉市汉阳区妇幼保健院)
文章来源: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时间: 2025-02-11 18:10 |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迁址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 2月 11日-2025年2月17日(5个工作日)。
|
机 构 名 称 |
法定 代表人 |
基 本 情 况 | ||||
|
类别 性质 |
选 址 |
床位 (牙椅) |
总投资(万) |
拟设置诊疗科目 | ||
|
武汉市汉阳区妇幼保健院 |
徐焜 |
妇幼保健院(非营利性) |
武汉市汉阳区妇幼保健院140号闽东国际城4楼 |
10张 (2) |
4100 |
(共11个一级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其他)、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口腔科(预防口腔)、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妇产科、儿科、康复医学) |
对上述拟迁址的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武汉市卫健委
电话:027-65770198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