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审批公示(武汉熙同精神病医院)
文章来源: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时间: 2025-11-10 08:47 |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该机构设置符合《武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5》的要求),公示期限为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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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名 称 |
设置主体、法定 代表人 |
基 本 情 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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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性质) |
选 址 |
总投资(万) |
拟设置诊疗科目 |
床位(牙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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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熙同精神病医院 |
武汉熙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欧阳建 |
精神病医院(营利性) |
武汉市黄陂区罗汉寺街道张杨村 |
9000 |
共5个一级诊疗科目,内科、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精神康复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专业)、中医科。 |
299张 (0台) |
对上述拟登记注册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27-65770198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