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迁址审批公示(武汉御达非急救转运中心)
文章来源: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时间: 2026-06-29 17:01 |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该机构设置符合武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公示期限为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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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名 称 |
设置主体、法定代表人 |
基 本 情 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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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性质 |
选 址 |
拟设置诊疗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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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御达非急救转运中心 |
设置主体:武汉市御达急救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金超。 |
非急救转运中心(营利性) |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北路606号观澜国际三期12栋1层商1、2、3室,2层商1、2、3、4室 |
收治范围为不需要实施紧急医疗处置的院后转运和助行便民服务。 |
对上述拟登记注册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27-65770198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