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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迁址审批公示(武汉御达非急救转运中心)

文章来源: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时间: 2026-06-29 17:01  |  字号: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该机构设置符合武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公示期限为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机  构

名  称

设置主体、法定代表人

基 本 情 况

类别性质

选  址

拟设置诊疗科目

武汉御达非急救转运中心

设置主体:武汉市御达急救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金超。

非急救转运中心(营利性)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北路606号观澜国际三期12栋1层商1、2、3室,2层商1、2、3、4室

收治范围为不需要实施紧急医疗处置的院后转运和助行便民服务。

对上述拟登记注册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27-65770198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